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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立德树人奖”推荐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0-08-27    来源:机关党委     点击: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广大教职工中开展2020年“立德树人奖”评选活动。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立德树人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服务学校“培养德才兼备,能力卓越,自觉服务国家的骨干与领军人才”的人才培养总目标。

3.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秉承“厚德 笃学 崇实 尚新”校训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能够做到师德正、情怀深、业务强、自律严,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

“立德树人奖”是对全校教职员工在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进行表彰的一项综合性荣誉,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在岗事业编制及劳动合同制人员,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者,均可参评。

2.评选名额

机关党委“立德树人奖”推荐名额为4名。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1. 推荐程序

各单位认真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把评选条件和标准,将本单位在学校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推荐出来,按要求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评选领导小组审核评定,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评定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后报校工会。由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

2.审批表彰

“立德树人奖”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学校“立德树人奖”评选工作组评审,报校党委审批后,在学校75周年校庆期间进行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奖”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评选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做到严守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出令人信服的典型,营造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建设发展汇聚磅礴力量。

请各单位于9月4日前,将“立德树人奖”登记表、单位汇总表以及1500字获奖个人典型事迹和个人近期工作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xnjs@hf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机关党委515办公室。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1.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登记表.doc

3.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上报名单汇总表.doc

4.合肥工大2020年“立德树人奖”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奖”登记表.doc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立德树人奖”上报名单汇总表.doc附件4:合肥工大2020年“立德树人奖”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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