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财务处第一党支部在学术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开展集体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陈卫平同志主持,由施冕同志带领大家学习。
习近平指出,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施冕同志分别从“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等五个方面向同志们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容。
陈卫平最后总结时提出,采购工作的相关合同,要依据民法典法律条文及时更新合同条款。我们财务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与时俱进、主动学习,不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更好的财务支持。